详细内容

上海银行信用证办理,选择我们,开启黄金时代

出口押汇与打包贷款:出口商在收到信用证后,若因生产备货等需要资金,可凭信用证向银行申请打包贷款,银行根据信用证的金额和出口商的资信等情况,向出口商提供一定比例的贷款,用于支持出口商的生产和备货。在货物出运后,出口商将单据提交给银行,银行还可以为其办理出口押汇,即银行按照票面金额扣除从押汇日到预计收汇日的利息及相关费用后,将款项提前支付给出口商,使出口商能够提前获得资金,解决资金回笼慢的问题。

专业审核团队:银行拥有专业的国际业务团队和信用证专家,他们具备丰富的国际贸易和金融知识,熟悉各种信用证条款和操作流程。在开立信用证时,银行会对开证申请人的申请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信用证条款清晰、明确、合理,避免出现模糊不清或存在歧义的条款,以保障交易的顺利进行。在收到单据后,银行也会按照信用证条款和国际惯例对单据进行细致审核,确保单据与信用证要求相符,维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

交单议付阶段

发货制单:受益人审核信用证无误后,按照信用证的要求安排货物的生产、包装、运输等事宜。在货物装运后,受益人应及时准备好信用证规定的各种单据,如商业发票、装箱单、提单、保险单、原产地证书等,确保单据的内容与信用证条款严格相符,做到 “单单一致,单证一致”。

交单议付:受益人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期和有效期内,将全套单据提交给信用证指定的议付行。议付行收到单据后,对单据进行严格审核,确认单据符合信用证要求后,按照汇票金额扣除利息和手续费等费用后,将货款垫付给受益人,这一过程称为押汇。

进口商风险

恶意欺诈风险:进口商可能与开证行勾结,通过开立 “假信用证” 或在信用证中设置陷阱条款进行欺诈。如伪造信用证、修改信用证条款但不通知出口商等,诱使出口商发货,然后以各种理由拒付货款,骗取货物。

提货后拒付风险:即使出口商按照信用证要求提交了相符单据,进口商在提货后可能以货物质量不符、数量短缺等为由,要求开证行拒付或拖延付款。此时,出口商可能面临货物已交付但无法收回货款,且难以将货物运回或处置的困境。

在线咨询 一键拨号15689581997